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版)有关规定和省、市政务公开总体要求,现公布2020年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淮阳区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办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加强权力配置及运行信息公开。目前,全区38个职能部门1750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纳入区政务服务平台,各职能部门对相关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将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进行了明确。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全省通办窗口”和“一窗通办”工作,进一步完善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惠企便民制度。二是推动基层政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淮阳区政府办牵头组织21家区直单位和各乡镇扎实推进,较好完成了26个重点领域、18个乡镇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并于2020年12月中旬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统一发布。三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督促协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持续做好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社会公益事业、重点民生领域、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政策解读,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动向。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突发事件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共卫生信息公开。2020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17条,其中部门信息97条,乡镇信息84条,政府新闻614条,政策解读20条,公告发布166条,财政预决算1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在办理和答复中,注重与申请人沟通,作出更具针对性的答复,确保申请内容得到准确回应。2020年,淮阳区政府办公室受理自然人提出的信函申请共23件,依法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及办结。淮阳区人民政府及淮阳区政府办公室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对原有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机制、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修订,在区政府网站发布了《周口市淮阳区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试行)》《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试行)》等8项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二是对2016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清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3份,废止规范性文件3份。三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针对政府网站信息数量越来越多、公众查找信息越来越难的客观实际,优化网站栏目设置,不断提高网站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四是指导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并按要求发布。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始终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积极优化政务公开专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提升服务公众水平。切实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管理实行区政府办总负责,电子政务室承办,2名科级干部和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坚持做到政府网站有组织、有工作安排、有工作经费。同时完善制度,建立了信息发布台账,规范了信息报送、保密审查、审核、发布等机制,加强网站保障。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对全区网站进行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有序推进区政府各部门网站全部向区政府门户网站部署迁移。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管理,推进服务融通、应用融通, 加强日常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体系,强化目标考核,对部分政府网站栏目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实行即查即改,对全区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定期通报,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2020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体系,制定《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对纳入考核范围的36个政府部门和18个乡镇、1个产业集聚区进行考评。强化教育培训,先后召开了5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对全区50多家单位具体负责同志开展培训,宣传解读新条例,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3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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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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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周口市淮阳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二是政策解读的时效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未严格按照“三同步”要求,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缺少数字化、图片图表及音频视频等形式解读,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仍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有待优化提升,在更高水平上建设完善。四是受人员力量薄弱等因素制约,区政府办公室对各单位的指导督促力度还不够大,有的单位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指导督促职责有待进一步强化。
针对上述问题,淮阳区政府办公室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深入研究和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整改提升。二是进一步强化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保密审查等工作,对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督促文件起草单位不断提高解读水平。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坚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流程化,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为一体的工作流程,打造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四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区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对照标准规范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水平。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职责,加大对各单位的督促落实力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检查通报机制,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