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R0001-01-2024-00060 发布日期 2025-02-20
发文字号 周政办〔2024〕41号 成文日期 2025-02-18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试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24〕41号
来源: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5-02-20 16:24:1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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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2月31日

 

周口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4号)及《中共周口市委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周发〔2020〕5号),推动我市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取得新成效,结合周口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载体,围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完善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县乡村中医药一体发展,构建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到2029年年底,全市中医药管理体系、工作机制和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中医药人才总量显著增加、素质大幅提高、结构得到优化,中医药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明显提升,中医药在保障群众健康中作用充分发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1.筑牢中医药服务体系。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对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改善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完善中医药服务功能,加快中医医院发展。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提质升级,增强区域内中医药发展龙头带动作用。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技术服务提供和中医设备配备,打造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支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集治未病服务、康复治疗、养生功法普及、健康宣教、慢病调理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延伸点,让群众就近、就便享受中医药服务。到2025年年底,所有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试行)》;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达到《河南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基本标准》,15%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到2029年年底,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全部开展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力争达到《中医医院建设标准》;50%左右的县级中医医院晋升为三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

2.构建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网络。

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的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治未病科或治未病中心,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治未病室或治未病区,针对中医体质偏颇人群、亚健康人群、病前状态人群、慢性疾病患者提供治未病服务,打造中医药健康宣教基地。在市中医院东区医院建设市康复医院、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康复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康复诊室或康复治疗区,在综合医院、康复医院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针对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骨伤病等疾病及外伤导致功能障碍患者开展中医康复服务,完善中医康复服务网络。加强老年病科和儿科建设,所有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和儿科,三级中医医院设儿科、老年病科、康复科病房。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年底,实现100%的三级和70%的二级妇幼保健院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和治疗室,并推广适宜妇女、儿童的中医诊疗技术。到2029年年底,建成“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网络,对重点人群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显著增强。

3.建立健全中西医协同发展体系。建立中西医协同工作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建立中西医结合特色门诊,成立中西医结合病房。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打造中西医结合实践样板。完善县域医共体中医药工作,建立中西医结合健康服务模式,系统推进县乡村中西医融合发展。健全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中西医协同救治机制。

(二)提升中医药保障群众健康服务能力

1.提升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基础建设、人才培养、技术引进、科研能力提升等方面持续推进骨伤、脑病、肝胆脾胃3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围绕骨伤、肛肠、儿科、皮肤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肺病、糖尿病、肿瘤等专科专病,建设中医优势专科,推广中医专科专病诊疗方案。在市中医院东区医院建设中医医疗中心,推动形成省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中医专科门诊,推进中医专科建设。到2029年年底,每家三级中医医院建成不少于5个、每家二级中医医院建成不少于2个中医优势专科,打造一批优势突出、辐射带动性强的中医优势专科集群;6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中医专科。

2.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依托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设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挖掘整理中医药特色疗法和技术,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干预方案。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提供健康状态辨识及评估、健康调养咨询、中医特色技术干预等治未病服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开展融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于一体的治未病服务,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健康理念和技术方法,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身体素质。鼓励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将治未病服务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加强65岁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到2025年年底,全市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85%。

3.提升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加强市中医院康复科建设,强化投入保障、设备配备、人才培养、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育国家中医优势专科。支持中医医院设置康复门诊、康复病房,推广使用中医康复技术,具备常见疾病的康复诊疗能力。推进三级中医医院康复科开展中医药特色突出、临床疗效确切的疑难病症康复诊疗工作,积极探索康复特色诊疗新技术。加强综合医院康复科、康复医院中医科与传统康复治疗室的协作,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开展康复服务。扩大医疗机构中医康复服务范围,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推动中医康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支持养老、护理机构提供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

4.提升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健全中西医结合诊疗体系,加强医疗机构中西医临床协作,完善中西医结合诊疗模式,推广应用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开展“宜中则中、宜西则西”联合诊疗,提升临床救治水平。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西医结合团队、多学科会诊体系,将落实中医师查房制度、中医会诊人次、中医参与治疗率等中西医结合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内容。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围绕急诊、重症医学、心病、脑病、肺病、肾病、外科等专科,制定并推广发挥中医药特色作用的诊疗方案,综合运用中医、西医两种治疗方法,提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能力。

5.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优势作用。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推动中医药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融合贯通,扩大中医药服务覆盖面,提升慢性病、常见病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能力。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载体,牵头医院在资金、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提质增效。支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名中医工作站,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到2025年年底,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规范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6类10项以上,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4类6项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9年年底,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宣教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实现村村有中医服务。

(三)建设高素质的中医药人才队伍

1.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实施中医药人才培训行动计划,构建全方位中医药培训体系,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培养一批能够掌握中医药理论、熟练运用中医技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人才,建设高素质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到2029年年底,培养优秀青年中医医师80名、专科带头人50名、中医药特色优秀人才20名。

2.优化中医药人才成长环境。支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化建设,打造成中医药人才孵化基地。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中心,作为基层中医药培训、实训、实习基地。健全“西学中”培训实习体系,完善培训模式,提升培训能力和质量,推进优秀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在医疗机构建立贯穿中医药人才发展全过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推进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完善中医药人员跟师学习机制,促进中医药人才成长。支持医疗机构引进名老中医工作室,搭建中医传承人培养平台。

3.壮大中医药人员队伍。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整合中医药人才资源,增加“县管乡用”“乡聘村用”中医医师比例,通过专家支援、定期下派、技术帮扶等方式,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技术力量配备。实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培训行动计划,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和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培训一批“能中会西”的基层医生。支持中医药专业毕业生到我市医疗机构就业,提升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医师配备水平。加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医术专长报名和考核考试工作,支持民间中医依法取得执业资格。

(四)提高中药药事服务质量

1.推进中心中药房建设。依托医共体牵头医院建设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为医共体成员单位提供集统一处方流转、审方点评、药学咨询及中药饮片采购、炮制、调配、煎煮和配送等于一体的中药药事服务,提升中药药事服务质量和中医药疗效。到2029年年底,每个县(市、区)依托县级医院建成共享中药房。

2.建设区域制剂中心。依托市中医院制剂中心建设全市制剂中心,承担全市医疗机构制剂研发、生产、加工、配送、调剂使用任务,为区域内医疗机构提供优质的制剂生产、委托加工和调剂使用服务,促进医疗机构制剂推广使用。到2029年年底,建成全市区域制剂中心。

3.创新中药药事管理模式。鼓励医疗机构在药房内配备数字化的仓储管理、中药调配质量控制体系和智能配方煎药系统,对接药品供应商与各医疗机构的信息管理系统,构建全链条可追溯的中药药事管理体系,推动中药调剂过程透明、规范、可追溯,全面提升中药质量和临床疗效。

(五)构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信息化支撑体系

1.推进智慧中医建设。持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改善医疗服务体验,促进医疗管理水平提高和智慧医院发展。到2025年年底,二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达到3级及以上,三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达到4级及以上。支持中医医联体、医共体开展智慧化建设,向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影像诊断、病理诊断、心电诊断、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四诊”、中医经络诊断、宏观微观舌相诊断、远程教育等服务,提高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服务整体效率。鼓励应用中医治未病、名老中医经验传承、中医辅助诊疗、中医临床研究分析等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信息系统,开展互联网中医院、中医云诊间、中医远程医疗等“互联网+中医药”服务。

2.推动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依托医共体牵头医院建设智慧共享中药房,提供同质化中药药事服务。建立从中药采购到配送的全流程可追溯监管体系,加强中药质量和用药安全监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智慧药房,提供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中药煎煮、膏方制作、药品配送、用药咨询等药事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5年1月—2月)。成立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加强对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推进阶段(2025年3月—2026年12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重点任务,健全政策支持体系。2026年下半年对建设情况开展阶段性评估,梳理工作亮点、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完善解决制约中医药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措施,进一步推动试验区建设工作。

(三)提升阶段(2027年1月—2029年6月)。健全适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管理体系,进一步释放中医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扩大中医药服务供给,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改进相关政策和措施。

(四)评估阶段(2029年下半年)。邀请专家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建设成效、提炼建设经验,全面系统梳理形成“周口经验”,并宣传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县(市、区)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试验区建设纳入本地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稳步推进试验区建设。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压实责任,根据建设方案,建立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实落地。加强对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专家咨询机制、阶段工作评估机制,督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试验区建设工作责任。

(三)做好投入保障。完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试验区建设经费,将试验区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中医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技创新、中医药特色服务等方面作为重点支出予以保障。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为试验区建设提供保障。

(四)完善支持政策。推进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完善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完善中医药人员就业政策,岗位招聘、职称晋升向中医药人员倾斜。将省医保部门确定的“治未病”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提高中医药服务费用报销比例,在市域内市、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逐步分别提高至70%、80%、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中医药报销比例不低于60%。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和中药制剂依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中药制剂实行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扩大中医日间病房医保支付的病种和医疗机构范围。支持开展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新药研发和以临床为导向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及中医药防治疾病循证研究、多学科交叉中医药疗效机制研究。加强对医院制剂的产权保护和成果转化,推动院内制剂在医共体成员单位“无障碍”流通使用。

(五)强化评估考核。完善试验区建设工作评估考核和信息发布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在试验区建设的不同阶段,组织开展评估分析,加强动态监测、跟踪分析及对重大工作和项目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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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金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