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由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周口市光明路1号,邮编:466000,电话:0394-8276078,电子邮箱:zk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为指引,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下,全力推进政务公开,为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周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周口政务服务APP等渠道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16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36条,政务动态信息5578条,政策解读类信息336条。围绕全市阶段性重点工作,周口市人民政府网站新开设“2019周口两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专栏,发布专题信息752条。共上报省政府网站信息1813条,采用1780条,采用率98.2%。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周口市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其中信函申请33件,邮箱申请16件,全部按时办结。收到行政复议2件,1件结果维持,1件尚未审结;收到行政诉讼1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更新、完善了周口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从基本信息、重点信息两大项、42个小项着手,梳理更新政府信息目录325条。
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全市11151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9280项,公共服务事项1871项)标准化清单编制和录入工作全部完成,为确保数据同源,在周口市人民政府网站链接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周口办事厅,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查、电话可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统一技术管理平台的周口市政府网站群规模逐步扩大,迁移入群政府网站19家,基本实现了“联合共建、资源共享”,为快捷、权威、准确、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周口政务服务APP达标运行,涵盖百姓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的综合性应用,实现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掌上办理。
利用“河南省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对全市所有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提醒,确保微信公众号每周内容更新不少于3次。对粉丝数量少、关注度低、工作关联度不强、不能及时更新的政务新媒体,一律关停注销。2019年,永久下线政务新媒体52家,其中微信公众号下线45家,微博下线4家,其他平台下线3家。目前,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93家,其中微信公众号66家,微博19家,移动客户端4家,其他平台4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周口市政府网站安全运行,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拨出30多万元专款,用于购买政府网站适时监测系统,对全市41家政府网站7×24小时全方位监管,从根本上解决政府网站“僵尸”、“睡眠”、“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不安全”等重建轻管的问题。系统于2019年9月25日正式上线运行,专人每天通过系统对所有政府网站进行巡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每月向各网站责任单位发送一次检查报告,每季度对政府网站普查情况进行通报,增强了各责任单位的安全达标意识。乡镇级政府网站全部关停整合到位。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因,原周口市畜牧局、周口市规划局、周口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周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家政府网站永久下线,完成内容迁移及域名注销相关工作。
2019年8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召集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组织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新修订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进行部署,对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责任分解,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管理进行培训。
(六)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情况
修订完善了《周口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保密审查、政府网站运维、政务新媒体监管、政务舆情监测、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发展遵循,提高了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程度,增强政府重大决策的透明度,确保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依据《周口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评办法》(周办〔2019〕7号),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考评内容,分值4分。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完成年度政务公开目标任务的,加4分;没有完成的,按完成比例进行扣分。
报请市政府同意,调整成立了常务副市长吉建军任组长的周口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制订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制度、考核办法,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 |
1 |
4 |
||
规范性文件 |
60 |
60 |
51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35.800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0 |
0 |
9 |
0 |
10 |
0 |
4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8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8 |
0 |
0 |
0 |
10 |
0 |
2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1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0 |
0 |
9 |
0 |
10 |
0 |
4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有待加强。在周口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但对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力度不够,部分需要公众广泛知晓了解的政策,没有解读到位。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会议后,报请市政府同意,加印了周口市人民政府发文办理签附表,在公文审签过程增加公开类型和是否解读审批环节。需要公众广泛了解知晓的文件,解读材料同步审签,与正式文件在政府网站同步公开发布。对《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周口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年-2021年)》、《周口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等需要群众广泛知晓、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文件进行公开解读。下一步,还要充分发挥专家解读作用,对政策措施出台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迅速澄清、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让群众准确理解政策精神和政府意图。
二是舆情监测手段落后。目前,我市政务舆情监测工作还在靠传统的人工网上搜索,是完全不够也不能适应信息化发展的,很容易给我市工作带来被动,必须通过现代科技手段,购买政务舆情适时监测系统,提升舆情监测信息化水平。对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的网络舆情,争取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发声,引导舆论的主动权。对涉及我市的网络谣言,及时公布真相,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态度,辟除谣言。目前,关于购买政务舆情监测系统的请示已经报请市政府,正在审批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