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水利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周口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规范,立足行业实际,围绕社会公众关切的水利问题,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和方式,将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防汛抗旱、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行政审批,汛情、旱情、灾情及预警信息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等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一)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一是组织领导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主管人负责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制度建设情况。水利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积极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截至2019年12月,水利局公开信息361条。其中,为落实诚信建设“红黑榜”名单发布制度。我局2019年对社会公布水利局法人红榜信息19条、自然人红榜信息23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1.互联网。在本局周口市水利局官网上发布相关信息。2.微信公众号。市民通过“清风水利”微信公众号浏览查阅政府信息。三是公开的主要内容。我局在周口市水利局官网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水利概况、单位简介、水务动态、本地水务、环境污染防治、扫黑除恶、互动交流、文明水利、时政要闻、政务公开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本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9年,没有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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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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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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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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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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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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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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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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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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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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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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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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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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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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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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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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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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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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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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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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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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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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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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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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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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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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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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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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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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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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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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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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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仍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标准化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便捷性还有一些差距,公开的标准需不断规范,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有待拓展,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和重大项目信息公开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继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根据水利系统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如媒体、网站、微信等)宣传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