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整 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X2HA202105010119 |
该乡村别墅(联排房)东边紧邻一条南北水泥路,路东边有两个养殖场,距居民区不到50米,反映问题如下:1.建在农田中,占用耕地搭建房子,没审批手续;2.违反养殖场最少远离居民区500米的养殖防疫相关规定,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较大;3.养殖场没有设立处理动物粪便及污水的设施,污染地下水;4.动物粪便常堆放道路边,苍蝇乱飞,臭气熏天,污染空气。 |
郸城县 |
水,土壤,大气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鉴于上述养殖场距离村屯居民人口集中区较近的实际,结合乡镇人居环境改善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布局城乡规划,以群众为中心,采取限期逐步清圈,鼓励养殖户另选址建设经营,属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监督指导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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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2 |
D2HA202104120073 |
周口市鹿邑县唐集乡薛楼村北边,防水材料厂,烟囱冒黑烟,气味难闻。 |
鹿邑县 |
大气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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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针对车间内有轻微气味问题,责令该企业对集气罩进行排查,及时修复、更换,目前已整改完毕。 |
是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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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2HA202105010031 |
周口市商水县:1.喜德龙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商水县润商路与商宁路交叉口;2.商水县俊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商水县嵩阳大道西段188号;这两家企业白天正常生产,无异味,但夜间焚烧废旧轮胎,浓烟滚滚,不采取任何处理,直接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气味刺鼻。多次举报无结果。督察组在河南期间,两家企业暂停违法行为,举报人担心督察组走后企业继续排放。 |
商水县 |
大气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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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经现场检查,河南喜德龙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已被查封,商水县俊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长期停产,两家企业均不存在夜间焚烧废旧轮胎,浓烟滚滚问题。商水县俊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处理方式是高压静电捕集+UV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装置处置后,通过排气筒排放,2020年7月,该公司新安装一套催化燃烧一体机,两家企业均有组织排放。每次接到群众反映该公司环境问题后,执法人员均迅速进行现场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企业整改情况、第三方检测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和周边群众,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第二轮督察开始之前,上述两家公司均已停产。 |
是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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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2HA202105010009 |
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和文明路交叉口,李涛卤肉店设施齐全,各项指标都符合标准,有监控,十点人员都下班。工作人员检查所有问题都达标。属于恶意举报。 |
川汇区 |
其他污染 |
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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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
(一)编号:X2HA202104190014举报问题查处整改情况。执法人员检查时:1、店铺内未发现(闻到)恶臭刺鼻气味,但在生产加工中会有卤肉与大料的气味产生。执法人员要求该饭店安装净味器已整改完毕。2、商家建立有油烟净化设备清洗台账,并做到及时使用、定期清洗、保养、维护。同时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饭店油烟净化设施有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3、经查询店内监控,该饭店营业时间为早7:30至晚10:0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夜间生产时间为22:00--6:00,该饭店不属于夜间生产,经第三方公司对该饭店内外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同时在店铺内张贴“禁止大声喧哗”文明标语,避免声音超标扰民。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编号:X2HA202104290133举报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川汇分局执法人员核查时:1、商铺内未闻到臭气,有卤肉气味。通过询问当事人并查阅相关进货票据,该饭店所购原材料为免清理半成品,不存在清洗时臭气熏天情况。2、现场核查时未发现罂粟壳,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饭店煮肉使用的料包及肉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发现罂粟成分。 (三)编号:D2HA202105010009举报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区城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1、该饭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建立有维护、清洗、保养台账。2、经调阅近期监控该饭店营业时间为7:30--22:00,不存在夜间扰民现象。3、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饭店油烟和噪音进行检测,各项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 |
是 |
无 |
5 |
D2HA202105010054 |
周口市项城市106国道东边,河南瑞莲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院内,丰欣门帘厂,生产时传出刺鼻气味。 |
项城市 |
大气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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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针对该厂存在的环境问题,项城市生态环境分局5月2日对其下达了《关于督促项城市光武丰欣门帘厂加强环境管理的通知》(周环项综合〔2021〕23号),要求该厂对存在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经5月4日调查组现场核查,已全部整改完毕。 |
是 |
经研究,光武街道办事处给予光武办事处邓湾社区环保网格员李功言诫勉谈话,对光武办事处驻邓湾社区干部王森进行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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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X2HA202105010025 |
周口市项城市湖滨南路绿源小区大门南有一片空地,因无相关手续,至今未开发,长期堆放垃圾。 |
项城市 |
土壤 |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项城市光武街道办事处立即向解庄社区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针对存在的垃圾堆放问题进行整改,立即彻底清理垃圾,并对黄土裸露地块进行绿网覆盖,避免扬尘;同时将该处空地建起围挡,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出现。5月4日调查组现场核查时,已全部整改到位。 |
是 |
经研究,光武街道办事处给予解庄社区环保网格员汪振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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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X2HA202105010129 |
就南程营小学新建厕所问题:1.现南程营小学新建厕所距我家厨房仅5米距离,实在太近了;2.位数众多的教职员工所使用的大型厕所散发的气味及产生的污水势必会对附近村民产生影响; 3.新建厕所距离教学楼仅1米的距离也势必会对在此上学的学生产生不利于身心健康的影响;4.本新建厕所虽冲水厕所,但是仍不可避免的产生恶臭;5.本厕所选址为最为不合适的位置;6.本厕所选址存在为满足一己之私欲强行将厕所选址安排在最不合理的位置。 |
沈丘县 |
大气 |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经有关单位积极沟通、耐心协调,现校方与住户已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将新建厕所化粪池建在距离该住户40米处,施工和使用期间严格做好周边环境防护,避免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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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8 |
D2HA202105010039 |
周口市沈丘县周营镇,周营敬老院对面的院子内,有一无名砂石料厂,违法占用可耕地十几亩,工作时扬尘,噪音扰民。 |
沈丘县 |
大气,土壤,噪音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2021年4月27日县自然资源局对高纪周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通知书》沈自然恢复字(2021)第5-03号,责令其清除非法占地上的附属物,并恢复土地原貌。目前,该沙石场已清理完毕。 |
是 |
经研究,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对执法监察队五中队中队长张宏伟予以提醒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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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2HA202105010040 |
周口市沈丘县刘庄店镇三中旁边,有一家无名家具厂(瓦房院子,两亩左右),没有相关手续,厂内加工、打磨噪音、扬尘大,无降尘设备,院内两个喷漆房,喷漆气味刺鼻,距离学校过近,投诉人担心对学生造成影响。 |
沈丘县 |
大气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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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针对调查中发现问题,沈丘县生态环境局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沈环监通〔2021〕008号,责令该公司及时清扫锯床周边锯末、木屑等物料,不得再次堆放,避免造成扬尘污染。并立即更换袋式除尘器,确保不再发生木屑跑冒滴漏现象。目前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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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10 |
X2HA202105010098 |
周口市沈丘县白集镇高庄行政村,村以前有一个水清见底的湖泊,后被房地产开发商和一个叫高万立的村霸沿及沿边的商户用土所填占为己有,只剩下一个小小的臭水坑,现在高万立在所填的部分开始建商品房。 |
沈丘县 |
其他污染,水 |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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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
4月28日,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高万立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通知书》沈自然恢复字(2021)第2-1号,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3日内拆除建设附属物,恢复原貌。目前,该违法占地已拆除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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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11 |
D2HA202105010041 |
周口市沈丘县石槽乡半坡店村,金工厂(木材),占用农民耕地、无手续、气味难闻、噪音严重。 |
沈丘县 |
大气,噪音 |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2021年5月2日,沈丘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队联合石槽集乡人民政府对郭保亮非法占地简易棚和木料进行了取缔。目前,该收购点已取缔到位。下一步,由县自然资源局、石槽集乡人民政府加强监管,确保取缔到位,不发生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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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